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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公伯峡水库灌区南、北干渠灾后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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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公伯峡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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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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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未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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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位于公伯峡灌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灌区12座混凝土渡槽的伸缩缝,其中南干渠11座,北干渠1座;维修明渠139m,其中南干渠维修7#明渠24m,北干渠维修19-2#明渠115m;维修退水2处,其中南干渠红光村段重建退水井1座,北干渠1#退水更换钢管120m;北干渠维修倒虹吸1座,钢管12m,恢复砼边坡塌陷区(长25m、宽3m),恢复排水沟10m,倒虹吸沟道车便桥八字墙延伸10m;维修北干渠1#钢渡槽第97#排架基础防护墙6m,修建导流墙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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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依托施工工地附近现有公共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期,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施工材料远离水体、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裸露地覆盖、湿法作业等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施工物料等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施工垃圾等;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渣土车辆密闭运行,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村道等现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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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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