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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循化县积石镇波浪滩红沙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循化县积石镇波浪滩红沙沟防洪治理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12日(该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缩短公示时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8610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循化县积石镇波浪滩红沙沟防洪治理项目

循化县积石镇波浪滩北侧,红沙沟及北山坡脚处,

循化县水利局

青海未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循化县积石镇波浪滩北侧,红沙沟及北山坡脚处,项目总投资1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沟道总长1.3公里,恢复重建两岸钢筋混凝土护岸510米、钢筋砼形渠1017米、潜坝3座、挡土墙4座,共长80米,并对原有北干渠3座排架基础进行加固等。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期,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尽量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涉水施工做好围堰等防护措施;施工材料远离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做好燃油发电机油品管控,严禁发生泄漏后对水体及土壤造成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土石方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临近居民点的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挡,施工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机械和油品,并保证燃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转,确保燃油发电机组运转过程中废气达标排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村道等现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