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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海东中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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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水磨营大桥以东,东岗二路以西,富兴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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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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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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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海东市乐都区水磨营大桥以东,东岗二路以西,富兴路以南,项目总投资508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校舍8.07万平方米、400米标准运动场、教育装备、信息化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锅炉房一座,总建筑面积为536m2,燃气锅炉4台(2×2.8MW,2×4.2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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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公共卫生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需做好防渗措施,淤泥定期清理。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装置(酸碱中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同锅炉排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乐都区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道路硬化、湿法作业、裸露地覆盖等“八个100%”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措施;室内装修工程使用环保型涂料,尽可能避免其对人体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管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锅炉废气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并配置超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满足小于等于30mg/m3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建设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营期实验玻璃型废物、植物碎片、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废弃外包装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规范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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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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