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软化设备产生的排水用于马铃薯清洗,互助绿色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未运行期间,马铃薯清洗废水经竖井沉降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排入租赁农田,待互助绿色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马铃薯清洗废水经竖井沉降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中B级标准后,排入互助土族自治县绿色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加工汁水去除蛋白满足《马铃薯淀粉加工分离汁水资源化利用与有机淡肥水还田技术规范》》(Q/QWSY 0005S—2021)后通过排水管道还田。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道路硬化、湿法作业、裸露地覆盖等“八个100%”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废气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配置超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满足小于等于30mg/m3要求后经6根8m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建设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马铃薯渣用于制造马铃薯纤维粉,污泥经压滤后出售给第三方处置;废机油规范暂存至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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