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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李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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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湟水北岸李家乡水磨沟上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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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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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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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乐都区湟水北岸李家乡水磨沟上游段,总投资366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沿坝轴线上游约4.07m新建大坝垂直防渗系统;对坝体、左右岸坝肩、坝基采用0.7m混凝土防渗心墙+单排防渗帷幕的方式进行处理,防渗系统总长314.105m;结合大坝安全监测现状,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设备;对溢洪道表面混凝土进行修复,针对底板结构受损部位拆除重建;进水口启闭塔作业平台、塔身排架混凝土表层进行修复处理;输水隧洞淤泥清除,拆除输水隧洞已废弃的输水钢管;增设发电机房的电气安全保护设施,更换备用电源与市政供电的转换开关,更换柴油发电机;输水隧洞检修闸门消缺及止水更换,启闭机增设限位装置,更换启闭机开度、荷载等装置,机架焊缝、钢丝绳与砼摩擦处进行处理,更新启闭机控制柜,更换旁通管道工作蝶阀、人饮管道节制闸及其配套启闭机,加装闸房,更换部分输水钢管;对水库库底进行清淤,清淤量3×10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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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作绿化底肥;钻井循环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材料远离水源,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区四周建设截排水渠,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水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施工工区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外;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隔离护栏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冲洗车辆、施工机械;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设置生态流量放水设施,保障生态流量。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砂石料洒水后拌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物料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土石方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并限速行驶;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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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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