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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循化县公麻村排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循化县公麻村排洪沟治理工程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8610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循化县公麻村排洪沟治理工程

循化县文都乡公麻村和王仓麻村

循化县水利局

中冶地质青海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循化县文都乡公麻村和王仓麻村,总投资1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8万元。建设内容为:治理沟道4条,总长3300m;修建防洪堤总长5300m(左岸2640m、右岸2660m);潜坝12座、总长132m;排洪渠630m,箱涵10座总长45m,网围栏1260m;布设视频监测站4处,警示牌5处。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施工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涉水施工时做好施工导流围堰等措施;施工材料远离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土石方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在扬尘影响较大施工区域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围挡,施工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机械;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Ⅰ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施工方式和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临时堆场设排、截水设施,以减少降雨侵蚀;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