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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青海特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生20245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

注册号(身份证号)

————

单位

名称

青海特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03MACEARQK94 

法定代表人

孙乐朝

违法行为

未批先建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承建的海东干线公路乐都西(雨润)互通项目混凝土拌合工程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建成投运。

行政处罚结果依据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设项目类序号1第1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数额

罚款伍仟柒百元整罚款人民币57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