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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青海鸿利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生20242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

注册号(身份证号)

————

单位

名称

青海鸿利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12366193904XL

法定代表人

颜安旺

违法行为

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2023年11月29日早上9:00左右1号炉浇铸快结束时顶吸风机尼龙棒断裂,导致风机失去动力,停运,致使烟气外溢,外溢时间在10到15分钟,该故障未向相关部门(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报备。

行政处罚结果依据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及《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大气污染行为类序号26违法情节第一项(排放污染物属于一般大气污染物的,处10万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数额

罚款12元(壹拾贰万圆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