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东生罚〔2024〕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
注册号(身份证号)
单位
名称
青海乐汇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202MACJT0B71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高锦河
违法行为类型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违反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和《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大气污染行为类序号40违法情节及处罚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拾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