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中国航油青海分公司化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航油青海分公司化验室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8610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中国航油青海分公司化验室项目

互助县民小路北侧、文汇路西侧、国佐大街南侧、瞿昙路东侧(机场油库内,在建生产值班用房西侧)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互助县民小路北侧、文汇路西侧、国佐大街南侧、瞿昙路东侧(机场油库内,在建生产值班用房西侧),项目总投资14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86.4m2化验室一座,选用重新评定级别化验设备,主要包括化验室、实验家具、油样间 、样品试剂间、天平间、仓库、化验用设备等。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机场油库化粪池处理后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西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化验器皿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依托机场油库隔油池(容积4.5m3)储存,定期由多功能车运至库内100m3隔油池,经含油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西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渣土车密闭、施工道路硬化、湿法作业、裸露地覆盖等“八个100%”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产生的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抽吸引至楼顶一体化排风净化处理机组经初效和化学过滤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后引至化验室楼顶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维护和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化验室产生的设备探头及化验器皿清洗产生的无水乙醇等有机溶剂在化验室设置废液收集瓶收集后同化验剩余样品、一次性实验器材、废弃的试剂包装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至油库已设置的危废间;油库已设置危废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