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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青海首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生202412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

注册号(身份证号)

————

单位

名称

青海首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121661914520L

法定代表人

马成元

违法行为

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73下午6:20左右正在出铁时2号风机三相不平衡跳闸,风机停运,烟气通过厂房窗户外溢,6:25左右恢复正常,期间未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行政处罚结果依据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及《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大气污染行为类序号26违法情节第一项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数额

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