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循化县南北山沟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循化县南北山沟道治理工程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8610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循化县南北山沟道治理工程

循化县积石镇

循化县水利局

西宁辰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循化县积石镇,总投资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洪渠1.37km,接入口9座。其中下滩村修建排洪渠1条长270m接入口1座; 尕庄村修建排洪渠1条长170m 东街村修建排洪渠1条长71m,接入口2座; 大别列村主沟道修建排洪渠1条长733m,支沟修建排洪渠2条长133m,接入口6座。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卫生处理设施;施工材料远离河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下滩村沟道端口临近黄河,施工时务必做好围挡措施,避免废弃物进入河道,严禁污染黄河水质。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土石方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并限速行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临时堆场设排、截水设施,以减少降雨侵蚀;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