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青政办〔2024〕30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青生发〔2024〕2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建设局对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村庄进行复核,现将复核认定村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对2024年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村庄(第二批)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72-8612074(兼传真)
电子邮箱:hdhbj@163.com
附件:1. 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认定村庄清单(乐都区).pdf
2. 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认定村庄清单(互助县).pdf
3. 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认定村庄清单(循化县).pdf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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