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生罚〔2024〕HZ—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
注册号(身份证号)
单位
名称
青海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223MABJD8824W
法定代表人
张利祥
违法行为
青海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哈拉直沟乡毛荷堡村(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排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和《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水污染行为类的规定。
行政处罚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