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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公示暨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5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公示

暨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据《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通知》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27日至635个工作日),并将体检、考察(政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

《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表》(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564日(星期三)早上830前到达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持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海东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提出放弃体检的说明。体检费用约500元(以实际体检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海东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2.在抽血过程中,如发生头晕,心悸等不适,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工作及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公告》进行递补。

三、政审考察

政审表:考生提前下载打印政审表(双面打印),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表格下方填表说明完成。于体检当日提交至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13.09--2016.07青海大学××专业大专或大学本科学习;2016.07--2017.03青海省××市××公司)。

注: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我局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将在海东市人民政府官网生态环境专栏和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65711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2025526

 

附件:

1.海东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表

2.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附件1

海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5年度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成绩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招聘岗位

成绩

备注

1

马玉梅

新疆大学

无机化学

博士研究生

监测站分析室化验员

 

77.60

进入下一环节

2

张文元

西北师范大学

无机化学

博士研究生

77.40

进入下一环节

3

 

兰州大学

化学

博士研究生

75.00

 

 

 

 

 


附件2

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姓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户口

所在地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党派

 

 

 

 

 

 

 

 

 

 

 

 

 

 

 

 

 

 

 

 

学习

工作

简历

 

 

 

奖惩

情况

 

 

 

应届毕业生填写栏

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

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月   日

派出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月   日 

说明:1、填表时内容真实,字迹清晰。2、考生应按不同类别分别填写政审意见。3、政审意见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或村(居)委员会填写,主要说明考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及近期表现情况。“派出所意见”主要填写考生在所辖区内遵纪守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