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减排潜力得到挖掘。针对十分严峻的污染减排形势,市、县(区)环保部门在加强和优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项传统措施的基础上,挖掘煤改气、黄标车淘汰、养殖场污染治理等减排潜力,将28家单位煤改气项目、24家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5000辆黄标车淘汰项目列入了《海东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充了环境容量。 二、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深化。在“压煤”上,加快建设规范化煤炭交易市场,乐都、平安的煤炭市场已建成投运,民和县煤炭交易市场正在建设中,其他县的煤炭市场正在征地或正在做项目前期工作;在“煤改气”上,沿湟两区两县10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筹措资金准备改造;中石油海东分公司和中石化海东分公司分别完成了23家、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抑尘”上,海东工业园区清理平整了空闲地9396亩,并对6250亩地种植草本植物进行了绿化,平安区对1000多亩易扬尘的裸露地进行了绿网覆盖,平安、乐都两区和海东工业园区加大了道路扬尘防治,增加了机扫和洒水频次,强化了对渣土拉运车辆的管理;在“控车”上,坚持强制淘汰和鼓励淘汰并举,共淘汰机动车817余辆,其中:强制淘汰180辆,鼓励淘汰637辆;在工业源治理上,金圆、金鼎两家水泥厂将窑头静电除尘改为布袋除尘,并将普通布袋更换成复合型布袋,完成了除尘设施改造;祁连山水泥完成了窑体和除尘设施改造,节约了能源,提高了除尘效率。 三、水污染治理走出新路子。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和扩能改造,完成了互助、平安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民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正在建设,循化县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乐都区采用PPP模式新建的日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污水的生态化治理和小区域集中处理,平安县中水回用、民和、乐都尾水湿地等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海东工业园区日处理工业废水1500吨的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前期可研和设计工作。 四、“平安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在实施好2014年95个村、2015年125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质量完成国省道、铁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阶段性任务的同时,大力推广“户保洁、村收集、乡转运、乡或县转运处理”的“平安经验”,报经市政府出台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计划今年在辖区445个村中推行,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 五、新《环保法》初露“钢牙利齿”。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邀请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专家,对市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市、县(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讲解;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以帮扶提升海东市环保能力的形式,委派从事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工作的专家对全市环保系统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省厅专家对人大、政协领导干部进行讲解;对全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宣讲,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新《环保法》“六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村镇、进家庭)活动,从多层面多角度开展对新法的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法治环保”氛围。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排污单位227家次,出动人员681人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8家、违法排污单位62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6家、责令停产1家、责令限期改正52家、罚款16家74万元,并查处了全省首例适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案件。 六、环保专项资金得到提前下达。为缓解环保重点项目建投资金供需紧张状况,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多次到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对接项目,提前介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截至目前,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132万元、湟水河污染治理资金7660万元、第一批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奖补资金1612万元均得到提前下达。 七、环境监测自动化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争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努力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平安(湾子)、乐都(老鸦峡)出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互助、循化、化隆、互助北山、循化孟达自然保护区等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7月底将投入试运行,市、县监测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已开工建设,年底将实现省、市、县联网运行。 八、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16条要求等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用车等公用经费,认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对“庸懒散奢”、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将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基础设施项目试运行批复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县(区)环保部门,简化了审批程序,大大减少了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