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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
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02日    

(记者董健人)新年伊始,我市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采取就地回迁安置、异地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3.6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的目标任务。

为了确保这一改善民生工程的顺利实现,市政府将这一计划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力求使我市棚户区规划建设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全、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和村民自发建设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的城中村得以彻底改造。并将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同步争取和实施养老、幼儿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完善服务功能。通过申请发行政府债券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好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政策支持,发挥现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用足用好国家专项信贷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支持现有投融资平台和符合条件、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社会资金,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并且提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新建房屋供配电工程建设配套费等经营性收费。

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实行集中受理、市区部门联合办理的制度,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方式,所有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办理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