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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建设局】海东市全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来源: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一、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优先安排管廊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出台的各种法规办法,把综合管廊建设做为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号工程,充分利用好东部城市群专项资本金,并将运营维护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充分调动入廊管线企业入股管廊公司的措施,全力推进管廊建设和运营工作。

二、以核心城区为重点,逐步提高管廊建设范围。为完善全市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老城区管廊改造工作,以核心区已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基础,逐步向乐都、平安老城区及四个县扩展。充分结合各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改造计划、城市路网现状等情况,制定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实施计划,合理有序推进建设工作。目前,核心区和民和、化隆两县的老旧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已列入全市市政基础设施5年项目库。其中,2016年核心区计划新建综合管廊16.86公里,到2020年全市管廊建设将达79.33公里,总投资50亿元。在继续做好核心城区试点工程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做好PPP项目储备工作。根据《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五年(2016-2020年)实施计划》,将核心区综合管廊项目纳入省级和我市PPP项目储备库。在基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结合目前实施的PPP合作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实施方案,在已有一家运营公司的基础上,继续就地下综合管廊PPP合作项目与中建五局等多家企业进行洽谈,通过择优选取、分段实施、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效益。

四、建立合理定价机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协商”的原则,合理确定管廊使用和管理费用,按各管线在管廊内空间占比、管廊附属设施需求、常规建设成本及行业特点等因素,采用市场定价办法,通过引导销售的方式,由管廊运营公司与电力、通信、市水务集团在内的各管线单位进行商洽,确定价格并签订协议,进行出售或租赁。

五、创造入廊条件,争取综合管廊尽快投入使用。根据国务院部署推进电力等市政管线必须集中入廊的要求,将对2016年已建成的管廊抓紧开展电力、通讯、给水等7条市政管线集中入廊工作,并将监控、火灾报警、安保监视、智能控制等辅助系统一并入廊,争取年内综合管廊尽快投入使用。同时,由管廊运营公司建立地下综合管廊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正常运营。

六、加快管廊建设创新研究,推进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按照工作计划,与青海正平波纹管生产企业、中国市政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海东城投等部门启动编制钢制波纹管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专项研究,目前相关技术问题已得到初步论证且具备生产施工条件,将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采用EPC模式拟于今年3月份在乐都区职教城文教路开展650米的试验段建设,为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