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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五项措施加强防汛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3日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洪法》,加大对防汛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法治意识和防汛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避险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为安全度汛创造条件。

二是加强督办,消除隐患。对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各运行管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运行和施工安全。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对现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水库等工程平时的运行管护工作,多方筹措资金,重视水库放水管、闸门、闸阀等设施的检修和维修养护。采取行政手段和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河道内无证采砂、淘金、违章搭建、圈地、种树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消除行洪障碍和隐患。

三是加强值守,完善资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汛预案、度汛方案和防汛值班制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思想到位、安排到位、检查到位、指挥到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关注和掌握汛情、灾情等信息动态变化,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同时检查和完善通讯设施,保证政令畅通。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按规范要求完善安全技术资料,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使其真正起到指导作用。

四是加强演练,强化队伍。各运行和在建工程单位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演练,做好各种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落实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车辆及通讯工具,保证抢险所需的各类物资充足、抢险预案及时启动及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五是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市县水利、防汛部门组织防汛责任单位对水库、淤地坝、河道等进行阶段性防汛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险工险段进行逐项检查、维修和清理,做到空库度汛。同时,对各重点防汛单位的思想动员、组织准备、防汛预案、物资准备、险工险段的处理、交通通讯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