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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海东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6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在职人数62人,退休人数32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水利管理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海东市水务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451.54万元。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1484.8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721.5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90.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0.77万元;2、项目支出763.31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4.3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农林水事务1484.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5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2.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4.31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水利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水利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水利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水利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水利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