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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海东市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一、现状

海东市林业用地面积1109.73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6%,其中林地193.14万亩,疏林地5.08万亩,灌木林地467.5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33万亩,宜林地342.7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28.3%。全市国有林570万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257万亩。截至目前,海东市六县(区)共落实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和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515.6万亩,两项国家政策共落实管护资金7640.84万元;共落实管护人员2523人,其中国有林管护人员925 人,乡村管护人员 1598人。

二、问题

一是虽然省政府颁发了关于森林资源管护的法律文件,但各地落实不均衡。2001年省政府颁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以下简称《禁牧令》),各地加大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县(区)未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措施,放牧区和禁牧区无明显界限,导致多年来《禁牧令》贯彻落实一刀切,“牧场里造林,林区里放牧”的现象经常出现,造成森林资源管护存在隐患。二是乡镇机构改革中虽设立了“农业发展中心”,但由于合并了乡镇林业站,致使像森林资源管护等这种需要经常巡视、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置出现问题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三是由于管护面积大,管护责任重,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合”管护机制未建立,少数农户生态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的禁牧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宣传牌、图册、横幅、标语等措施宣传《禁牧令》,提高群众的护林意识,有效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二是合理规划,科学禁牧。各县(区)应科学、合理分析研究国土空间功能,明确主要造林地和牧场地界限,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牲畜进入规划造林地,有效保护新造林和封山育林区内的苗木生长。

三是严格落实禁牧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大责任制考核工作力度,将禁牧工作作为考核乡、村生态保护的重点指标,成立和组建乡村护林队,落实护林人员,形成县(区)、乡(镇)、村三级护林组织体系,重点落实好乡、村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四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各县(区)结合《禁牧令》抓紧研究起草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并加大林规民约中违反禁牧令现象的处罚力度,确保全市禁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