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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海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30名,海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序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海东时报社、互助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互助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伍士兵)。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时-6月5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网 址http://223.220.250.57/wsbm21/webregister/index.aspx,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视笔试、考核成绩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一)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按照笔试、说课和答辩三项内容进行。主要考核所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参加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和答辩的人员。笔试、说课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40%和20%。说课和答辩的相关要求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海东时报社、互助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互助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两项内容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参加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测试测评时间、内容等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考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进入说课和答辩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各类证书、其他所获取(得)的各类证书(奖励证书)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院校开据的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二)报考海东时报社、互助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互助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需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按上述第(一)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的人员名单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按时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说课和答辩(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五、考察

笔试、说课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形成推荐候选人名单,推荐候选人员名单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同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推荐候选人员在校或任职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相关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

(二)招聘资格条件中设置的各类(经历、学历、职称等)优先条件不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即:不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优先条件只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作为优先聘用的依据。

七、其它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需在机关服务年限满5年后方可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5年6月5日前组织人社部门或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6月5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报考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考生按说课成绩高低确定;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报考海东时报社、互助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和互助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4年12月28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关于递补处理。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本《公告》中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有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此次招聘并被聘用后,其聘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岗位不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协议,即上岗后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约定予以解聘。

(八)专业划分。此次招聘中本科及以下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九)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登录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0972—8687119    

海东时报社 0972-8613090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互助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0972—8323311

互助县广播电视台 0972—8322216

附件:

2015年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海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