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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海东市2015年引进(招聘)人才进行体检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各位考生:

现将青海省海东市2015年引进(招聘)人才进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到海东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同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用由市人才办承担。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体检结果及政审安排在海东市人民政府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8、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0972-8619100

海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1、本科体检人员名单.xls

2、硕士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