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东委〔2015〕172号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玉梅同志为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瑞平同志为海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莫晓珍同志为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侯得云同志为海东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建军同志为海东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范海勤同志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连贡同志海东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张庆仁同志海东市公安局群科分局局长职务。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