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市督查 基层医疗机构安全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13日    

  时报讯(记者 胡生敏 通讯员 马文胜)近日,市卫生计生委深入到乐都(区)、化隆、循化县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督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在督查中,督查组一行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了仔细督查。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督查组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把“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作为重点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加强放射源、毒、精、麻药品和消防设备、消防通道及水电气热后勤保障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要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各项医疗安全制度。开展“优质护理”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多发、突发性传染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