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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政办〔2014〕20号    时间:2014年03月2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充分发挥审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全市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工作,防范经济风险,根据2014年市政府第1次市长碰头会议要求现将2014年审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一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通过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促进使用财政公共资金单位理财、用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揭露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出新贡献。

二、审计重点

一是组织实施对六县(区)财政存量资金审计。

二是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审计。

是组织实施乐都区征地拆迁专项审计。

四是组织实施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

五是组织实施城投公司财务收支及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审计

是组织实施本级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拟延伸审计市规划建设局、民政局、国土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现市政府提出的预算单位三年轮审一遍的目标。

是组织实施乐都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是组织实施互助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是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有关要求

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任务,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设性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依法履行审计职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二)充分准备,做好自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和相关的准备工作,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好审计工作。

(三)正确对待,积极整改。要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措施,按时限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具体实施审计时间以审计通知为准。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