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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扶贫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海东市扶贫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3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易地扶贫连片特困、网络检测资金,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海东市扶贫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90.72万元,比上年增加 6万元,增长0.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190.72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 0.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90.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8.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9万元;2、项目支出2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4万,。项目支出:26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本单位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扶贫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功能科目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扶贫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