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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市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海东市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东财库字【2014】223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核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行政编制人员7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二)收支情况

经核实,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2.87万元,本年收入288.17万元,本年支出285.0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3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2.87万元,本年收入288.17万元,本年支出285.0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36万元。

(三)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5年底,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达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36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资金下达晚。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末,单位总资产为11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54万元,固定资产61.38万元;负债13.54万元,净资产97.38万元。

(五)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总额61.38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净减20.7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汽车一辆28万元,自行采购电脑5.95万元,一体机1.33万元。

(六)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2015年末单位在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共2个(详情见附表)。

海东市扶贫开发局银行账户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2015年12月28日余额

1

海东市扶贫开发局 

105002055453 

 中行

 360,000

2

海东市扶贫开发局

105002055464 

 中行

 

二、整体评价

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为单位后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