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及时地反映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分配和消费状况,可为国家制定能源消费政策,节约使用能源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企业能源统计、挖掘节能潜力,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未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也是能源消费增长最快的时期。能源的不可再生和相对紧缺决定了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能源利用的一个重要原则,“十一五”规划也明确地提出,到“十一五”末全国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20%,社会发展急需加强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这是强化能源消耗监控的一个艰巨的任务。
随着能源问题被社会各界关注程度的提高,能源消耗统计也正逐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近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就能耗指标的考核来说,它是硬指标,最终要通过消耗指标的降低来说明,这就需要以实实在在的能源统计数据作为依据。不搞好能源统计和没有被评估认可的能源统计数据,节能工作绩效的评价就没有可靠依据。
一、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海东工业高耗能企业比重较大,节能降耗压力和难度更大。由于全区整体经济实力较弱,要全面大幅度降低能耗比例,需要对大部分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上大部分高耗能工业的技术工艺比较落后,节能改造投入资金困难而有限。
(二)缺乏相应的基础数据。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电、气基础资料缺乏,第一、二、三产业能源数据统计资料难以搜集,统计网络不健全,统计台帐没有建立,统计人员只在填报能源年报或能源季报时搜集指标数据,不能为经济活动单位的生产经营提供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产量能耗等参考资料,不能准确计算单位GDP能耗数据。
(三)能源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统计调查经费难于落实,制约了能源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海东能源统计工作的现状首先是能源统计机构不健全,专职能源统计人员不足。其次是能源统计工作刚刚步入正轨,各级能源专、兼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亟待培训提高。三是随着三体系实施方案的制订,能源统计工作量大大增加,新建的统计制度多达12个,但是开展能源统计调查和工作的经费还未落实。这些问题对能源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影响。
二、节能降耗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职责分工。能源统计涉及社会经济各个层面,能源统计任务重,环节多,资料搜集困难,迫切地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节约能源的宣传力度,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能源统计机构;健全部门能源统计制度,疏通能源统计渠道,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建设、电力、石油、统计等部门要同心同德,密切配合,配备业务精湛的专职统计工作人员,各尽其职切实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流转、销售等多环节的统计工作。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得如何、效果有多大,都要用统计数据说话,因此要按照省统计局三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统计培训力度,确保节能降耗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二)加强培训,扩大交流,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专业的统计知识,也要有能源消耗与计量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市场经济下能源的生产、销售、消费、流转等环节非常复杂,要及时、详尽地反映能源利用状况必须加强对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只有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才能满足对能源统计工作新要求。注重人员的实践经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广泛的交流,促进相关单位与部门的技术合作。
(三)从数据审核入手,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评估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报表,从单位产量、产值能耗水平入手,实行逐表审核,把握企业能源实物消耗总量,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对部门上报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从消费水平入手,把握相关行业消费总量。
(四)继续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明确各企业的节能降耗目标,强化节能降耗措施,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同时完善能耗定额、节能统计等基础工作;定期开展能效测评和能源审计工作;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重点能耗企业,实行节奖超罚。对万吨以上耗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五)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积极建立重点耗能企业监测统计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GDP综合能耗要从基层能源消耗单位抓起,特别是耗能大户,所以对能耗大户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在实际能耗统计过程中,要实行点面结合的方法,突出重点,抓大放小,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企业要纳入重点能耗监测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月报制度重点反映。同时还要建立能源数据责任制,加大能源数据审核评估力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形成人人关心能源数据质量、个个维护能源数据质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禁止落后生产能力,控制新污染,防止污染转移。围绕“减排”目标,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企业治污减污技术改造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大建成投产项目的环保验收力度,对“十五”期间审批的建设项目再次进行清理,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通过建设项目的严格管理,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引进和建设,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鼓励开发生产高效、节能、节水、低耗、环保产品等措施,促进海东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