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课程、大力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5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近日,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园)应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各学校(园)结合不同学段课程方案,在不同学段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必要的时间,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流程和要求规范管理,尤其是在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严格执行食品准入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组织开展的踏青郊游、社会实践等校外集体活动的管理,坚持活动审批制度。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中小学幼儿园均应建立定期家校联系制度,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寄出一封信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家长在监管孩子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家长安全、监护意识。(陈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