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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的突出问题该怎么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精准扶贫工作
来源:海东时报    时间:2016年07月13日    

时报记者 李隽张永黎 金显花 整理 2016年6月2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与会人员就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

赵元奎(委员):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贫困户申请贷款比较难。请问目前贷款发放进度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措施和打算?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李发远:全市金融扶贫项目坚持扶贫政策与金融扶贫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转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农户倾斜。截至目前,全市金融扶贫项目共发放各类贷款7385万元,其中:民和县共发放贷款55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715户、贫困人口3.5万人;互助县共撬动银行贷款1.05亿元,为2218户农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5383万元;乐都区已整合资金1280万元,区财政贴息559万元,发放贴息贷款1730万元。目前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1260万元;化隆县已发放217万元“大学生青春创业”贷款,目前主办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完成贫困户信用评级授信363户,发放贷款1189万元;循化县对31个贫困村的1500户已经完成了信用评定工作,正在实施项目。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困难,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县、乡、村信用度不良,银行贷款难度较大。承贷银行对扶贫部门确定的财政贴息贷款对象设置了各种门槛,特别是在提供担保抵押上,贫困户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物。下一步将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督促各县(区)积极与银行部门对接协商合作,加快对贫困户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增加贷款的比例,加大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各县区撬动银行贷款的规模,增强贷款人的诚信意识。

张鸣(委员):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我市农牧业在新人才、新品种的培训、推广、扶持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农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严永寿:农牧部门立足贫困村实际,把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大力培养实用型人才、职业型农民和创业型人才。力争新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300个,职业农民200名;家庭农场1000个;新增土地流转7万亩。同时,推行专家服务团、科技直通车等服务模式,从科技推广、技术培训、良种引进、信息服务、质量监管、疫病监测、疫病防控等方面,实行技术人员包乡、包村、包场、包贫困户责任制,跟踪指导服务,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实现标准化技术服务贫困村全覆盖。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加大新技术引进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至20个贫困户。通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每个贫困县建成2至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为当地特色农牧业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综合效益。

鲁永德(委员):

易地搬迁是我市“八个一批”精准扶贫工作中数量最大、困难最多,也是我市扶贫工作成效最显著的措施。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解决规划、资金投入、选址和后续产业服务滞后的问题的?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李发远:“十三五”期间我市尚有2.7万户10.06万人急需搬迁。2016年全市将实施易地搬迁安置4606户1798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568户5643人。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补助8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补助4.5万元。截至目前,乐都区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的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等工作;平安区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住房建设工程量的32.7%;互助县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住房建设工程量的20%;民和县除牙儿山村26户正在征地中,其余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住房建设工程量的35%;化隆县4个村完成征地,剩余10个村待县政府批复后开工建设;循化县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待政府批复后开工建设。

全市易地搬迁由于受资金、土地等因素制约,难度加大。另外,搬迁农户的后续服务跟不上,基础设施配套、产业支撑、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在规划上,按照《海东市“十三五”扶贫规划》、《海东市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海东市精准扶贫方案(2016-2020)》实施。2016年至2019年全市6个县(区)计划搬迁安置农户16364户66765人。2016年至2017年搬迁安置农户5654户22653人。2017年至2018年搬迁安置农户5874户24496人。2018年至2019年搬迁安置农户4836户19616人。需易地搬迁专项资金21亿元,群众自筹3.5亿元。在搬迁点的选择上,主要是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新村集中安置、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等。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督促国土部门制定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切实解决搬迁安置用地;积极与住建部门衔接、落实非建档立卡户配套的危房改造项目和资金;协调水利部门衔接、落实集中安置区人畜饮水项目;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衔接、落实集中安置区道路工程项目;积极与电力部门衔接,落实集中安置区供电工程项目。确保全市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与住房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在后续产业建设上,把移民技能培训作为发展后续产业的主要抓手,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移民自身需求,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与用工企业进行合作,按照企业需要“量身打造”适用人才;以扶贫资金为引导,引进培育适合迁入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自身发展。

刘香慧(委员):

目前,全市相当一部分贫困村,扶贫产业培育还相对滞后,产业发展层次低,对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撑作用还比较弱。请问有关方面将采取哪些培育产业扶贫措施,着力做好这方面工作?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李发远:“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发展特色产业脱贫13.5万人,力求产业扶贫覆盖绝大部分的贫困户。在每个县(区)发展1至2个扶贫产业园,每个产业园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努力培植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提高品质、扩大规模,逐步实现乡有主导产业、村有发展优势、户有增收门路、群众有致富技能、城乡产业联动的目标。全市重点发展以基地建设为主的设施农业;以互助、乐都为主的马铃薯、杂交油菜制繁种基地;以沿黄(湟)为主的林果产业;以平安、乐都为主的富硒农畜产品开发;以互助、化隆、循化为主的特色养殖;以民和为主的草畜联动循环农牧业;以化隆、循化为主的冷水鱼养殖;以化隆、循化为主的拉面产业;以旅游景点为主的乡村旅游产业;以互助、循化为主的民族工艺产品加工产业等十大产业。

由于产业选择难度大,目前大多数贫困村处在浅脑山区,产业培育、发展生产有较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效益,短期收益项目脱贫效益小,脱贫难度大,难以达到稳定脱贫的目标。今后我市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按照我市“十大产业”布局,结合全区634个贫困村的地域特性、产业特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项目,注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项目的配套,照顾到自然条件较差的贫困地区的平衡发展,注重缩小沿黄(湟)川水地区与偏远浅脑山区的差距。

洪海波(委员):

劳动力素质提升事关脱贫致富愿望的实现,事关拓展转移就业的实现。劳动力培训也是促进劳务输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一个关键环节。请问如何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永明:海东市人社局着力强化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全市贫困家庭尽快脱贫。围绕贫困家庭劳动者意愿和就业市场需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培训。根据贫困劳动力技能需求,开展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围绕脱贫攻坚对象实际和市场需求,选择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增收见效快的技能培训工种进行培训,真正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的匹配度。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为主的创业培训,鼓励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新开发“创业+技能”的培训项目,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鼓励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广泛开展新招员工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师带徒、集中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加快提升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开展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细化培训类别,解决好培训政策与实际情况之间的矛盾,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使城乡未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实施全民技能培训振兴计划,打破现有培训模式,进一步提升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培训的实际效果。

韩维兰(委员):

当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缺项目、缺资金,相关部门间配合不密切,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度不高,资金使用上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整体效益。请问我市是如何通过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统筹使用机制的?

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得鸿: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为规范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我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邀请省级相关专家对2016年支农扶贫资金整合方案编制进行了培训,并对照2016年省级财政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安排方案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政策对接,通过培训提高了市县(区)涉农部门整合方案编制的能力。通过明确目标责任,推动脱贫攻坚。认真落实省财政整合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到县,拨付到县,资金整合坚持“以县为主”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截至目前,省财政将切块专项资金14.98亿元已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按照切块资金管理要求编制资金整合方案,整合方案正在编制上报中。市、县(区)财政按照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安排扶贫激励促进专项资金,达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64亿元,确保完成市、县级扶贫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20%目标责任。

目前,市、县(区)财政财力紧缺,资金配套压力大。近年来全市财政总支出中,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仅占9%左右,90%以上靠中央和省上补助,全市所有的涉农项目基本上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由于市、县(区)政府财力有限,难以从自有的财力中安排涉农项目。加之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由上级部门制定,规定了县级财政配套的政策,因此导致整合工作难度加大。同时,多头管理较突出,难以发挥资金聚合效应。由于涉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等方面有许多重复和交叉,多头管理、多头投放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加之,涉农专项资金在下达时,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和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和地点,导致许多项目资金很难捆绑起来使用。

整合涉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是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迫切需要。下一步财政工作将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先进经验,创新整合机制,搭建整合平台,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对各年度整合资金项目,从整合方案编制、体制机制创新、整合资金规模、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效益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衔接的预算管理体制,实现问效与问责的有机结合,确保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马学宏(市人大代表、民和县核桃庄乡党委书记):

全市634个贫困村中,尚有130多个村未实施村道硬化项目。请问相关部门是如何打算的?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海生:今年我局按照省厅“三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交通扶贫目标,全面解决精准扶贫行政村的村道硬化任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交通扶贫规划(2016-2018年)》,结合实际,编制了《海东市交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18年)》。按照规划要求,我局将145个贫困村分三年实施,计划2016年完成117个贫困村的村道硬化任务,剩余28个贫困村于2017至2018年分两年实施完成。

截至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已下达全市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211项涉及55个乡(镇),建设里程3037公里,总投资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76亿元、县自筹2.44亿元。目前,全市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基本程序稳步推进,计划于年内完成投资目标,为确保全省2018年实现整体脱贫创造交通条件。

马明艳(市人大代表、平安区石灰窑乡人民政府乡长):

据反映,我市20多个贫困村还未实施人饮工程项目,一些已经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贫困村存在运行管理不到位、供水不稳定等问题,使一些群众吃不上水。请问市相关部门是如何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的?

市水务局局长任瑞翔:目前,全市共有6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603个,占总数的95%;另有涉及31个贫困村(多数是自然村或零星户),2147户987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保障。主要原因是受水源、水质、水量、居住环境、资金、管理等因素的制约,但其中部分村建有小型供水点、手压井、水窖等饮水设施,用以解决饮水问题。“十三五”人饮工程聚焦精准扶贫,资金由中央、省、地方财政分级承担。我局组织编制了《海东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专项规划》,总投资4.48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3.77亿元,重点解决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供水保证率低、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十三五”期间实现贫困饮水安全全覆盖。由于人饮项目受建设资金标准低、地方自筹难度大、居住分散且位置偏高、上下游用水矛盾突出、群众节水意识不强、工程管理不善等因素制约,致使已建工程效益发挥不充分,建设规模达不到设计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全市水利部门将抓好项目申报,目前各县(区)已编制完成了贫困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我们将积极协调,加快项目批复和资金下达进度,并抓紧实施。同时,抓好项目管理,督促各县(区)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使工程管理精细化,让更多的群众吃上放心水、安全水。

袁延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和县核桃庄乡排子山村第一书记):

我市各县区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按照“八个一批”总体要求对每个贫困村进行了规划编制。请问我市县(区)相关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规划的可行性进行了严格审查?贫困村的规划是否适合当地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忠彦: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我市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结合各村实际编制了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在方案编制工作中,有的驻村工作队邀请省、市、县(区)发改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或有关专业规划公司进行编制,方案十分专业。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对其中的一户一策,对下广泛征求在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农的意见建议,对上广泛征求联点单位、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站所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多种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开,进一步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按照村级事务“三议一表决”等有关程序研究通过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邀请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业人员召开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评审会,依据省、市、县(区)制定下发的“1+18”方案,统一对各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或没有可操作性的,发回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复审通过后审批下发。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了四次督察。每次督察都选择不同区域的贫困村,抽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对抽查中发现有些村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不切合实际的,下发通报,要求各县(区)进行了整改。

通过以上举措,我市大部分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是适合当地实际的,也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持续性。但是,在当前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个别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依然存在内容空洞、与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不紧密、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力争全市634个贫困都有一个较强可操作性、持续性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