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今后五年及相当一段时期内,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按照《海东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方案》的要求,研究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地、县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着力落实“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加强环境监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十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得到了有效实施,在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明显。一是加大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改造和关停力度。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积极进行电解铝行业的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取缔“十五小”企业,关停重污染企业,有效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以“冶炼、水泥、酿酒、造纸”四大行业为重点进行全面治理,完成了青海青稞酒集团的废水治理,完成了乐都华夏水泥有限公司、泰宁水泥厂、民和浦峰、大通河、互助威远及西威3号窑窑尾等水泥生产企业的粉尘治理,完成了全区24台硅铁炉的污染治理并通过达标验收,全区工业废水处理率达7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70%,分别比“九五”末提高30%和45%。三是区域性集中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在互助县沙塘川地区的24家石膏企业中,完成了20家企业的治理,污染物排放量比治理前减少50%。集中在老鸦峡109国道和鲁大复线等敏感地区的36家石灰企业中,完成了26家企业的污染治理,治理的26家企业实现了污染物零排放。通过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等措施,有效控制了工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2、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全区大力实施“净化”、“绿化”为主的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一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平安县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投产,循化、民和、化隆、互助、乐都五县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到2006年底,全区生活垃圾能得到安全处置。二是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采暖锅炉煤改气、改电、改油等工作,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率,乐都、平安两县的天然气利用工程已经建成,部分居民区已使用天然气,特别是乐都县城居民区的天然气使用覆盖率达30%,并开始在餐饮服务、工业企业等行业全面推广应用。集中供热工程进一步加快,民和县集中供暖率达42%,平安县的集中供暖率已达80%以上。全区集中供热率达到了40%。三是加快重点医疗单位医疗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全区6家综合医院和4家中医院中6家综合医院和l家中医院已完成了医疗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医疗废水的治理达标率达70%,比“九五”末提高了50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实施“绿化”工程。“十五”期间,全区各县城镇积极开展单位机关庭院绿化,栽植行道树木,城镇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比“九五”末分别提高4.17%和4.17%。
3、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并重。一是生态保护措施不断强化。确定了7条河流和13个林场为重点监管的对象,建立了监管台帐;开展了全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了生态环境的现状;提出了旅游景点、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逐步规范景点、景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使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共完成退耕还林178.22万亩,封山育林117.83万亩与飞播造林144.14万亩,天然林保护总面积达3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4.9%,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6.4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3515.3公顷,水保造林18473.7公顷,种草9224.3公顷,使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4、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的环评与环保审批关。制定和落实了“对选址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国家明令关停的‘15小’、‘新五小’项目坚决不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污染产生的企业老污染问题未解决,且也没有列入治理计划或无法通过‘以新代老’解决而新增污染的项目坚持不批;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或新增排污量无法在本地平衡的项目坚决不批”,等“五个不批”措施,有效控制了重污染项目的新增。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的监管,制止未经环评和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近五年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达100%,比“九五”末提高了15%。二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了新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三同时”执行率达95%,比“九五”末提高了20%。三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且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先后淘汰了化隆、循化两县水泥厂的机立窑生产线,取缔了海东天青金属制品厂、小峡星火铬盐车间和16家小冶炼、小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关停了互助县造纸厂等重污染企业。四是强化环境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污染源月查和一般污染源季查制度,加大现场监理力度,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适时开展春灌期间水污染防治、采暖期间锅炉烟尘污染治理、高考期间噪声控制及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凡群众举报和来访的事件,均按照服务承诺制的规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近五年来,全区共查处信访案件78次,结案率达到了100%。
5、环保部门自身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十五”期间全区3人次参加了环境保护知识的国外考察培训,40人次参加了国家级的业务培训,236人次参加了省局的有关业务培训。地区环保局于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举办了环境执法人员培训班,其中环境监理人员的培训率达100%,环境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率由“九五”的65%提高到100%。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全区环保系统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了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规范了机关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地区局配置了价值近10万元的环境监测信息网,投资150万元的地区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项目得到了落实,互助、民和、乐都县等添置了部分常用的监测仪器,地县环保部门配备了4辆执法用车及有关执法取证设备,全区能力建设总投资达250万元,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二)基本经验
1、各级政府重视是实现环保目标的有力保障。“十五”期间,地、县政府对环保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目标列入了县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实行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力促进了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民和县硅铁企业的污染治理摆上了省、地、县三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形成了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使民和县的硅铁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明确工作思路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十五”期间,全区环保工作确定了以“一区”、“两山”、“五行业”、“六县城”的工作重点。明确了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环境污染;全面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加大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3、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十五”期间,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环境宣传教育,增强了全民环保意识,环保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为开展环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4、严格执法是促进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十五”期间,全区环保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各项法规及执法程序、标准和依据,增强了环境执法工作透明度,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赢得了被执法者的支持。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了新建设项目的管理,控制了重污染、高耗能项目的新增,遏制了污染加剧的趋势。
5、加大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是我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五”期间,我区以硅铁、水泥、医疗、酿酒、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了对污染源的治理,使影响大气环境、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6、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齐抓共管是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牵涉的部门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而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三)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1)废气排放情况
大气污染因子主要有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污染源涉及水泥、硅铁、电解铝、砖瓦、碳化硅等行业排放的工业废气和居民生活中排放的生活废气。2005年底,全区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达13934吨、13519吨、38349吨,其中工业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分别达12898吨、11083吨、38349吨,居民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硫、烟尘分别达2436吨、1036吨。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达41%。
(2)大气环境现状
区内除民和县城地区外,其它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
(1)废水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废水的重点工业企业有互助造纸厂、互助酒厂、乐都五二厂、铸造厂、民和镁厂等5家,年工业废水排放量约为1398.28万吨。
城镇生活污水。全区重点城镇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681万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520吨、877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0。
城镇医疗污水。全区共有143家医疗机构,2022张床位,年医疗污水排放量约25万吨,排放的污水中主要含有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生化耗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污染因子,废水处理达标率为70%。
(2)主要地表水体环境现状
区内主要地表水体为黄河、湟水河、大通河。三大地表水体中湟水河的水质较差,由于受上游污染以及区内沿湟四县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湟水河在小峡桥断面为劣五类水质,白马寺桥至乐都湾子桥为五类水质,乐都六七九至民和享堂桥为四类水质。
3、声环境
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建设项目施工、工业生产、城镇机动车辆、娱乐场所及音响专卖店,排放的噪声对居民生活、生产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04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22.38万吨,其中冶炼废渣17.29万吨,炉渣3.31万吨,尾矿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达20.9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3%。
(2)生活垃圾
全区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年均14万吨,其中约11万吨统一进行清运并集中堆放,其余3万吨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六县中除平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外,其余五县正在建设,将于2006年底竣工。
(3)医疗废物
年产生医疗废物约1万吨,因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产生的医疗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置与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存在病菌和疫情传播和漫延的潜在危险。
5、农村面源污染
海东地区是农业大区,有农业人口135.06万人,耕地300.58万亩,年均施用农药680余吨,施用化肥7.5万吨,农业种植和养殖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流失物,对地表水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6、生态环境
区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重点林区24个,林业用地面积1029.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4.9%。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37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地覆盖率15.29%。水土流失面积1.110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84.1%,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环境形势
1、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五”期间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因经济基础薄弱,公众的环保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全区环保事业的发展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的逐步拓展,我区的环境问题愈发明显。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区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还要解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
(1)污染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虽然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业污染源治理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还有一定的差距,局部地区大气污染的形势依旧严峻,随着工业总量的增加和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呈增长趋势。
(2)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艰巨。全区六县中,无一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着地表水体。除平安县外,其它各县尚未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且部分垃圾乱堆乱倒在城乡结合部,严重影响着城镇环境。
(3)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监督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如何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大生态监管力度,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4)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渐凸现。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不断增大,农村“脏、乱、差”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5)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技术手段落后,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少,经费匮乏,配置落后,特别是监测设备紧缺,使监测工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环境管理能力与环保工作实际需求的矛盾异常突出。环境宣传、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之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环保工作将不断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使环境保护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1)国家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增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燃煤电厂脱硫、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八大环保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为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2)“十一五”期间,省上将海东地区确定为东部经济发展区,实行统筹规划和发展,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海东地区又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三点(西宁、海东、格尔木)一线(湟水沿线)”的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将会得到省上的高度重视和重点支持。
(3)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的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产品的能耗、物耗,推行清洁生产等一系列措施,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4)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区环保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楚,重点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力度不断加大,这为促进我区“十一五”期间的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维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目的,坚持预防和整治并重,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以污染治理为重点,坚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逐步实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环境、社会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3、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4、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强化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5、总量控制的原则。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实现新建项目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努力降低单位GDP排污量。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至2010年,工业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减缓,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规划指标:
1、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治理面积逐年增加
——森林覆盖率达28.3%
2、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农村环境得到综合整治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得到有效落实
3、城镇环境保护指标
——力争建成各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县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重点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理率达85%
——县城重点区域的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0%
——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质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五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局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1万砘
5、工业污染防治指标
——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达4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70%
——固体废品综合利用率达75%
——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6、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地县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逐步得到提高
三、“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区环保工作以一区(湟水河流域地区)、两山(湟水河南北两大山脉)、三线(109线、平大线、宁互线)、五行业(以水泥为主的建材业、以硅铁和电解铝为主的冶炼业、以酿造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以煤焦化为主的化工业、以重点医院为主的医疗业)、六县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努力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逐步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不断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生态环境保护
l、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是加大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禁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猎滥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人为活动。二是切实落实资源开发、公路和水电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在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外围地带建设污染重、治理难度大、耗能高和影响自然景观的项目,强化项目建设期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不遭受严重破坏。三是依法查处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保护区域内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林区内的餐饮服务行业进行清理整治,有力制止林区内的各种人为破坏活动。
2、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循化孟达自然保护区和北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区内旅游,区外消费”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逐步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镇环境保护
1、治理城镇水污染。一是加强对重点医疗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重点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完成六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减轻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三是划定重点城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保障饮水安全。
2、治理城镇大气污染。一是集中整治城镇取暖锅炉的烟尘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改电、改油工程,逐步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覆盖率,改善能源结构,加快供热、供气能力建设,逐步淘汰零星的燃煤锅炉。平安、乐都、民和三县煤改气达60%以上,互助、化隆、循化三县集中供暖率达40%以上。二是集中整治城镇餐饮、洗浴、理发等服务行业的油烟、污水和白色垃圾污染,规范管理,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对城镇主要街道的餐饮业督促建设治污设施,减轻油烟污染。三是在合理规划城镇生态用地的基础上,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增加城镇绿地面积。四是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运输中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镇扬尘。
3、治理城镇垃圾污染。一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乐都、民和、互助、循化、化隆县垃圾集中处理项目按期竣工运用,使全区的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二是积极筹备海东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建设,争取3年内,使全区医疗废物得到集中处理。三是加强对城镇固体废物的监管,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4、治理城镇噪声污染。加强区域环境噪声的污染整治,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控制施工场所、娱乐场所、音像专卖店的噪声污染。
(三)农村环境保护
1、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绿化力度。
2、推广利用低毒农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积极推广深施、缓释、复合配方和测土施肥等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降低流失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沼气、太阳能工程,逐步实现庭院经济高效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3、强化污染控制,促进种、养业废物资源化。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在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干线、高压输电线以及自然保护区、城市周边地区从严落实禁烧制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不断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积极鼓励和扶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
(四)工业污染防治
1、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关,新扩改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定。
2、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控新建项目超标排污。新建项目必须做到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把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未实现达标排污的新建项目,不予验收。
3、抓好水泥、硅铁、电解铝、造纸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对超标排污的重点企业,采取分步治理的措施,制定分期治理计划,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列入治理计划而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使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4、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淘汰污染重、能耗高、工艺落后的生产设备。
5、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提高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重点工程与投资
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工业污染源的限期治理、新扩改项目的“三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使“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得到全面实施。在“十一五”期间,计划实施项目52个,总投资约30.9122亿元,其中工业污染防治项目37个,投资约5.8365亿元;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个,投资约10.16亿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个,投资约14.8253亿元,环保管理能力建设项目5个,投资约904万元。
(一)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
继续以“硅铁、水泥、电解铝、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对已配套设施的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建设或未全面建设环保设施的企业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全部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计划实施治理项目15个,其中废气治理项目10个,废水治理项目4个,废渣治理项目1个,约需资金2165万元。
(二)“三同时”配套建设项目
对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进行以新代老,达到增产不增污的目的。计划新增项目共22个,约需配套资金5.62亿元。
(三)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进一步实施“净化”、“绿化”工程,建设六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集中供暖工程,建设海东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推广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区内的小型锅炉,彻底改变“一院一炉”、“一楼一炉”的现状。扩大县城建成区的绿化面积,发展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全区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计划实施城镇环境整治项目5个,需资金10.16亿元。
(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
重点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建设等工程,投资约14.8253亿元。
(五)环保管理能力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