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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力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27日    

去年以来,海东市通过“四创新四结合”的工作方法,有效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去年,我市积极争取到食品安全检测实验楼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市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配置和信息网络建设三部分。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加大检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不断完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监、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突出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特点,集中开展重大节日、活动和赛事期间、重点乡镇、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三小”门店、旅游景点和农家乐、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清真食品、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共八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共检查食品药品各环节单位15000余户(次),警告、责令限期整改941家,取缔35家,立案114起,查处假劣食品药品100余个品种约275公斤,涉案金额21.06万元,罚款37.11万元。

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向广大市民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宣讲饮食用药安全常识、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曝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市民辨别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药品的能力, 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此外,我市组成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环节进行督办,共督办重要事项8项,督导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30家(次)。督导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意见;督导检查后,查找共性问题,分析个性问题,并形成督导通报发各县(区)政府。通过督导检查,有力推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