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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疗废物今年起集中处置
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03日    

时报讯(记者 史雅洁)2015年12月28日,海东市环保、卫计、发改、财政等部门在海东市疾控中心召开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会议,平安区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参会。据悉,海东将从今年开始集中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确保公共环境卫生安全。

会议宣读了《关于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讲解了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全市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的规范化收集、贮存和移交处置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是被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现已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机构、预防、保健、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含社区)、血液中心、市县(区)疾控中心、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验(含法医)以及其他活动中医疗废物产生者,其处置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类危险废物中HW01类医疗废物。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原则,各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出现流失,确保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安全。市环境保护局监理站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科室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的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同时,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确保医疗废物合法规范收运处置。

据悉,今年,海东市卫计、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遵守或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条例的医疗单位,按照上限处罚,并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