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食品流通领域内选定10户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经营户的良好信用,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发挥试点经营户的示范作用和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是实施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继续加强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工作,印发食品安全承诺书1700份,《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2000份,识假变假等宣传材料4000余份,统一发放《购货台账》,指导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指导经营户规范粘贴票证、规范填写进货台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记录。
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8次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门店18579户次,查获各类假劣食品标价达 5万元,办理食品案件77件,罚没款4.17万元,下架各种“问题奶粉”552.3公斤。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安排专人学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知识,实施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硼砂和陈化粮等食品快速定性检测。至目前对15个批次的食品进行快速定量检测,办理二氧化硫超标食品案件1件。
五是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严把主体准入关、商品进货查验关、商品销售备案关,对全县230户农资经营户全部实行持证照经营,督促经营户建立和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和“三联单”制度,切实做到进货渠道正规、销售渠道清楚。目前留样种子、化肥、农药三大类45个品种。同时,以市场巡查为手段,严厉打击销售国家禁用、限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资产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食品消费安全。
六是建立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查处、救援指挥体系、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救援状态的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解除等应急机制,有效提升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七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放心超市评选活动。目前已评选出209户“食品安全示范店”和“食品安全放心超市”。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带动辐射作用,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经营场所货物分类摆放、卫生状况等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乐都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