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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市促进拉面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解读
 

拉面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绿色生态产业、脱贫攻坚重要产业、乡村振兴基础产业。20211221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东市促进拉面产业发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231日起实施。

制定、出台《办法》的意义

在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的背景下,海东拉面产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制定出台《办法》是为了扩大拉面产业规模、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就业创业的需要,为建立健全拉面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助力海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由总则、产业促进、服务保障、奖惩考核、附则五个方面进行规定。

主要内容:

(一)“六个明确”:

明确了促进拉面产业发展要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示范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推动拉面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方向;

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将拉面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拉面产业发展配套政策;

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主管及相关部门、驻外办事机构、乡村社区的工作职责;

明确了拉面产业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业绩评定的依据;

明确了在拉面产业发展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成为行业领军人物、符合相关品牌示范店及龙头企业标准、支持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都可进行表彰奖励;

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与省外相关人民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协作机制。

(二)“十个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拉面产业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融资环境;

支持拉面产业经营主体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利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支持以研发试验、生产运营、产业孵化、人力资源开发、展销展示、资产管理为主要的拉面产业总部基地建设;

支持构建以拉面原材料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全产业链,带动本地区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

支持拉面产业经营管理向数字化转型,依托大数据中心等服务平台,建立以数字化服务为核心的产业体系,推动拉面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支持拉面产业与特色旅游、历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拉面博物馆、文化馆、主题公园、特色村镇等,鼓励拉面制作体验店、技艺展示馆、产品推广店、品牌店等入驻旅游景区,举办拉面文化艺术节、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支持拉面产业经营主体、返乡人员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支持村集体经济采取投资入股、联合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发展拉面产业;

支持拉面产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拉面交易中心、品牌推广展销中心等平台建设和运营;

支持拉面产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原产地标准等,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品牌、区域品牌、提升拉面产业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三)五个应当:

市、县(区)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对拉面产业经营主体在商标设计、查询、申请、注册、保护等方面提供服务,规范品牌、标识、标准等、建立青海拉面标识和视觉识别系统;

市、县(区)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评选诚信守法、口碑良好、效益明显的品牌示范点,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市、县(区)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推广应用拉面产品生产、分级、加工、包装、储存、配送、销售等标准,科学制定行业标准;

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拉面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拉面产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产权交易、对外合作等公共服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传承、保护和弘扬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等价值的拉面文化,鼓励相关组织和个人提出与拉面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创作拉面文化作品,开展拉面文化交流活动。

 

相关文件
海东市促进拉面产业发展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