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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将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背景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办202346号)公布了《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规范相应调整。市政务服务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参照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对《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海东市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编制形成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通用清单》)海东市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市级各部门清单》)起草了关于公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经海东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用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县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张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关于《清单》

《通用清单》严格落实市级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9月以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删除行政许可事项2项、增加12项、修改名称1项。《通用清单》共涉及6县区33主管部门纳入行政许可事项322项(含省级设定4项),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增加10项。

《通用清单》内容主要包括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层级)、设定依据、备注5个方面的内容。《通用清单》事项数为322项,其中认领中央层面设定由市级实施的318项;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审批”“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审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食品摊贩登记”等4项;《级各部门清单》事项数为254项,均从《通用清单》中按实施层级分类明确。

 

 

相关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