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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冠感染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0-02-19 09:40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李雪萌 编辑: 赵毅

近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下面简称《政策措施》)。

据悉,《政策措施》根据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和全年发展起步期的实际情况,从聚焦年度目标,坚持稳中有进,注重防中复产三个方面研究制定。

《政策措施》覆盖领域广,覆盖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重大项目开复工、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困难等目前最急需支持的重点领域;针对性强,瞄准疫情影响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力求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企业复工生产和重大项目开复工,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要求,全力稳住基本盘;含金量高,统筹财政、金融、税收、就业等各种政策,充分应用财政贴息、财政奖励、减免税费、缓缴延期、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等手段,瞄准关键,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力度远超以往;责任明晰,将政策措施分解到了具体部门、地区和单位,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分工和协同,为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保障。另外,《政策措施》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已有明确期限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

据了解,《政策措施》共六个部分27条具体措施。

一是压实开复工责任。聚焦当前恢复生产秩序这一紧迫任务,从切实处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系入手,提出了确保疫情防控达标、分批组织人员返岗、促进企业复产经营、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等措施。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聚焦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重点企业、重要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项目,从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府投资引导、财政资金奖励方面,实施一批阶段性特殊支持政策。

三是强化金融支撑。聚焦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企业,从加大信贷支持、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扶持外贸企业方面,帮助企业渡难关。

四是减轻企业负担。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刚性成本支出压力大的中小微企业,从缓缴社会保险费、延长合同期限、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补助房屋租金等入手,千方百计减负。

五是优化要素保障。聚焦疫情对复工复产要素保障造成的影响,加大务工稳岗力度,畅通运输绿色通道,统筹做好水电气保障。

六是精心做好服务。聚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从创新优化办事流程、扶持消费产业发展、推动配送服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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