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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对东部干旱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
特殊支持政策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近年来,民和县紧紧抓住国家兰西经济区建设、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实施“城市建设年”活动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增强县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以建设兰西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为载体,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日益完善,青海东部“实力门户、靓丽门户、活力门户、幸福门户”的新形象日益彰显。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加之我县生态环境脆弱,贫困程度较深,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难以促成城市综合功能转型。作为青海的东部门户,民和县需要在东部城市群建设进程中积极发挥“前沿阵地”辐射效应,以农牧产业化、工业化和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助推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着力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得以落实。切实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管理机制,优化人居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新城区建设标准不高、老城区改造滞后、建制镇发展特色不明等老问题,争取把民和建设成为“建设兰西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以工贸、物流、旅游为主导的生态宜居城市”和青海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及带动东部城市群快速发展的先行区。

建议:省政府在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中进一步加大对民和县从扶持政策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市政道路网形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县城绿化、天然气普及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促使城市框架全面延伸,建设速度全面加快,青海东部门户新形象更加彰显。

建议代表:杨海林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82304号建议的复函

 

杨海林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对东部干旱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特殊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已向民和县累计下达东部城市群专项资金19558万元(其中2014年9000万元、2015年10558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17119万元(其中2014年23590万元,2015年31864万元,2016年19663万元,2017年22428万元,2018年19574万元)、省级预算内资金60686万元(其中2014年22820万元,2015年21834万元,2016年1900万元,2017年3554万元,2018年10578万元)、节能减排奖补资金7990万元(其中2015年5400万元,2017年2490万元),市级融资资金928万元(全部为2017年下达),涉及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城市绿化、民生改善等各个领域,极大地促进的民和县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我市正在汇编2018年节能减排奖补资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届时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民和县基础设施投资支持、倾斜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人:许鹏飞

联系电话:0972-8610187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