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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东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统筹安排农村集体“三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各项农经工作,全面提升农经工作质量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重要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这项工作线长面广,政策性强,在落实过程中涉及农民群众贴身利益且越来越纷繁复杂,而农村改革的主体操作单位是各项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现进行的农经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土地经营权矛盾纠纷化解反复且隐患较大。长期以来,农经部门从事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都是农经部门的日常工作,由于现行机构人员不足,不能开展有效的工作。(二)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与管理现状不相适应。在组织机构上,市级没有相应的农经管理机构,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经管站的机构被撤消,农经工作由乡镇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与县级农经业务主管部门关系脱节,影响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的进度。(三)农经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矛盾多,协调面广,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我市现有94个乡镇,1587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33.66万人,土地确权面积约320万亩, 2017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农经人员任务更加繁重。市本级更是无农经编制,更没有农经专业人员,均为市农发委农业科工作人员代办。另外全市各县农经工作人员只有83名,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整体学历层次不高,乡镇农经站撤销后,农经工作缺乏固定机构和人员编制,由于农经工作弱化,严重影响各项农经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少乡镇农经人员除了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农经工作任务外还兼任政府机关会计或其他事务性工作,由于工作量大,而导致农经工作质量下降,难以适应农经工作的新要求。

      议:农村经营管理涉及“三农”工作方方面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城乡统筹发展对农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农村社会全方位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支有权威、有素质、有能力的农经队伍:(一)建立健全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市上设置单独的市级农经管理机构,恢复成立乡镇农经站,统揽农经工作,使农经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一个整体。固定农经人员编制,根据乡镇管辖范围的大小设立3-5个农经岗位。对乡镇农经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即编制列入农牧局管理,人员在基层服从乡镇安排工作。(二)增加编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议人事部门出台政策、明确编制,通过考试录用等手段,公开选考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大学生,充实到农经队伍中来。(三)加大农经工作人员培训,造就素质过硬的农经管理队伍。建议政府将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范畴,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提高农经干部的业务素质,以利开展经管工作。(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农经管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建议政府将农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建立农经项目扶持、配套及配置工作经费机制,是解决农经部门因经费不足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五)改变现有农经机构属性。建议政府尽快把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转为政府行政职能范围,确定农经执法主体地位,将县乡农经站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列入政府职责,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增强经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使之不仅有监督管理权、调查权、建议权,而且拥有处罚权。

建议代表:马长莲

(主办单位:市农发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82406号建议的复函

 

马长莲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海东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强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队伍是提升农经工作水平的基础,也是我市强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不懈努力,农经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经职能得到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农经工作成效显著,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农经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系不够健全,机构性质与承担职责不匹配,队伍素质与履职要求有差距,工作手段与承担任务不相称。

海东市农牧、编制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市编办将全市农经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列入机构改革调研计划,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就“海东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省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争取得到省上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人:王良艳

联系电话:0972-8613934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