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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扶持深度贫困地区边缘户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化隆县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200米,辖17个乡镇2个管委会362个行政村30.05万人,属国家和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6个深度贫困乡(占全县乡镇的35%),精准识别的贫困村144个(占全县行政村的39.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40户3632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1%),贫困面大、程度深是我县的基本县情。为切实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工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严格按照我县“12348”脱贫攻坚总体思路,通过实施易地搬迁、基础设施、特色产业、金融、教育、旅游、健康医疗、转移就业等扶贫工程,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深度贫困地区大多数为边缘贫困户,由于省市政策扶持对象为建档立卡户,目前我县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4733边缘户(21856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未能与建档立卡户同时实现改变,如这些边缘贫困户不及时进行扶持帮扶,会导致新一轮贫困,将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效性。  

议:为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省上研究出台深度贫困地区的边缘户扶持政策,特别是在产业扶持方面将边缘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户标准进行扶持帮扶,在金融扶持方面按照建档立卡户标准进行扶持帮扶,并将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和边缘贫困户扶持标准从“530”转变为“850”金融扶贫模式(贷款额度达8万元,贷款年限5年,0利息)。

 

建议代表:刘建昱

主办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协办单位:人行海东中支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82517号建议的复函

 

刘建昱、马金山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深度贫困地区边缘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四项扶持的重点和方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放贷的小额信用贷款不能超过《指导意见》规定的范围。另外,2017年在由青海省扶资开发局带头开展的金融扶贫督导调研中,省扶贫局领导提出明确要求: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不得超出5万元,故根据《指导意见》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小额信贷,务必符合“530”信贷政策要求。而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的金融支持,市扶贫开发局会配合人行海东中支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吸纳带动贫困户脱贫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金融助力脱贫攻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马秀花          

联系电话:0972--861522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