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关于协调解决林业生态建设方面重要问题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随着湟水流域生态治理规模的不断扩大,湟水流域南北山绿化任务逐年加大,但南北山绿化暂无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历年绿化区抚育管护资金暂无来源,绿化区灌溉管道设施维修、道路修补无专项资金,制约着南北山绿化成效巩固以及打造东部生态宜居新民和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同时,我县近22万亩的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补助期限已到期,并且都是生态林,没有经济收入;我县大庄、马营、满坪、甘沟、新民、峡门和转导七个乡镇都属于深度贫困乡镇,退耕还林面积为73403.85亩,涉及农户12030户(贫困户1378户),退耕户目前仍处于贫困状态;农户对退耕地补植补栽等抚育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将受到实际影响,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地管理工作带来困难。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后,我县浅、脑山地区群众要求扩大退耕还林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但我县浅、脑山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交错分布,难以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林;部分基本农田多年撂荒,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率低,农民收入减少。因此建议在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浅、脑山乡镇基本农田规划,将撂荒的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满足农民的退耕还林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生态治理和国土绿化步伐。

  建议省政府加大省级财政对南北山绿化专项投资力度,并延长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补助期限,调整基本农田规划,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满足农民退耕还林的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

提案人:钟德兰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20180176号提案的复函

 

钟德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林业生态建设方面重要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省级财政对南北山绿化专项投资力度”的建议答复

2014年开始,启动实施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建设,造林以水利设施配套为前提,全面开展了灌溉造林和大苗造林,民和县完成乔木造林1.06万亩,造林投资达2433万元,实现了由补助造林向工程造林的跨越,部分区域已达到了一次造林、当年见绿的效果。今后南山造林成果的管护压力逐年增加,后期养护资金严重不足,不仅是民和县存在的问题,也是整个海东造林工作面临的问题。为了加强管护,巩固成果,我市积极向省林业厅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省级管护资金支持海东市南北山绿化。

二、关于“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的建议答复

我市前一轮退耕还林第二轮补助期陆续到期,根据目前国家政策,尚无继续延长补助政策。第二轮补助到期后一旦停止补助,广大退耕农户的收入将随之减少,群众生产生活将受到影响,尤其会影响到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为此,我们就海东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或相关的优惠政策。海东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已完成21.3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条件是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我市需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大部分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受国土政策刚性约束,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落地困难较大。因此,我们也积极建议调整我市基本农田规划,对陡坡耕地在基本农田范围但确需退耕还林的进行调整,以达到退耕还林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需求,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冶金莹

联系电话:0972—8613266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