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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20170244号提案
来源:    时间:2019年11月11日    

2008年群科新区全面启动建设以来,在省、市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化隆县按照规划定位的要求,举全县之力全力推进,开工建设各类项目54项,累计完成投资近80亿元,重点实施了一批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公益设施、办公业务用房、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群科新区建设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其中群科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已占到全县固定资产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各种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一,近100多个“拉面经济”回乡创业人士在群科新区创办经济实体,为周边群众每年提供各类就业岗位4000多个,带动全县旅游业年均以15%的增速发展,有力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同时,随着张河高速公路、规划中的西成高铁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群科新区的发展优势将更加突出。群科新区现已具备承担化隆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条件。

  2016年,化隆县群科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按照中央和住建部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特色小镇定位为旅游景区、消费产业聚集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区三区合一,以人口聚集为特色小镇发展基础,以产城一体化综合开发为-手段,打造开放、绿色共享的“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建议:一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群科新区总体规划(2011-2013年)的批复和化隆县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议省人民政府对化隆县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化隆县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的相关批复。二是目前我县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程序两项报件尚未完成,建议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化隆县人民政府驻地新址行政办公用房项目立项的批复》、《化隆县人民政府驻地新址行政办公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贡钦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批复化隆县党政机关搬迁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04)的有关要求,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要逐级上报由国务院审批。目前,我市化隆县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已上报省政府,现阶段根据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正在开展资料补充和完善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谨以答复,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提宝贵意见。

人:赵文婷

联系电话:0972-861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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