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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立牌251个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卫正芳)去年以来,海东市按照“全面覆盖、查源溯本、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完成了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有序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

数据显示,截至3月上旬,全市503个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规范立牌251个,完成立行立改整治99个(其中拆除封堵排污口5个),全市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发现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只是第一步,如何进行治理才是重中之重。

2022年,海东市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海东市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全面启动湟水河流域海东段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据了解,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排污口的合法性、日常管理要求、水环境功能区标准等,将湟水河流域503个排污口分为雨洪、农灌退水、沟渠排干、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其他类排口、废弃类排口七类,按照排放标准及整治难度分为立行立改、重点整治两类,逐一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

根据河(湖)长制及属地管理原则,确定沿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承担排污口整治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县区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工以及人财物保障等。市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各类排污口整治工作。

为强化此项工作规范管理,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销号制度,要求所有排污口整改完成后采取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的方式,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保证湟水河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并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