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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遇到这些困难可申请救助
来源: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海东日报记者 谢彩英

如因突发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可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街道办提出救助,以缓解临时困难。近日,记者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街道了解到,今年汛期以来降雨量较大导致街道范围内多处受灾,且因疫情影响造成群众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困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230号)和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期间民政领域灾情预防和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应救尽救”,碾伯街道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具体事项如下:

救助人员范围

具有本街道户籍且因突发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户籍不在本地但常住本辖区(6个月以上)的也可申报,由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救助条件

因遭受局部突发地质灾害和火灾、交通事故、溺水、雷击、中毒、爆炸、触电、烧烫伤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出国留学生、非国家统招自费生、非公办高收费幼儿园),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因医疗(经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大的),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因住房(指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等维持基本住房项目时,扣除政府相关补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过重的),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已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但因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导致其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安置、冬令春荒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受灾家庭;

冬春生活保障中,在衣被、取暖等方面仍存在严重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经帮扶脱贫之后,因病、因学、因残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含失业补助金相关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

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年内已实施临时救助的家庭原则上不纳入此次救助范围。

申请办理程序

向社区、村委会或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因疾病原因申请救助,应出具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医疗收费凭证等有关票据,各类报销凭证等相关材料;因交通事故原因申请救助,应出具交警部门的裁定或司法部门证明;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残疾证或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教育原因申请救助,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收费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经录入一门受理系统开展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入户调查核实家庭困难情况属实后,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按家庭人口及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救助。

提出困难申请的群众需如实提供个人及家庭信息、证明材料,填写家庭信收入和财产申报表、个人诚信告知书及家庭诚信承诺书。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物资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