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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每年拨款300万元支持民族团结创建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尕桑才让)自2019年海东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海东市围绕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工作,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核细则,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思路,着力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持续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金字招牌,全力推动海东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的决定》和《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的实施方案》,为未来五年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明确了工作方向。市政府每年安排创建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以上,推动创建工作实体化、项目化发展。

在全省率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常态化开展以“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实现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行动,推进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截至目前,全市成功承办了全国人口较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拉面店”活动,“拉面经济”的典型做法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首条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同时,海东市被评为全国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持续实施各族群众、宗教人士共同参与的春秋两季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不断擦亮海东植树造林“大会战”金名片,走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融双促的新路子。推进社区“石榴籽”家园建设,全市打造“石榴籽家园”24个,形成了齐心助力社区党群服务的“石榴籽”效应;高质量、高水平承办了第七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现了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综合效应。

按照示范样板“立起来”、提质升级“亮起来”、整体提升“强起来”的工作思路,海东市精心打造具有海东特色的示范典型。目前,全市六县区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教育基地2个,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教育基地8个,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2个、教育基地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