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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资源要素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我市三县区入选农村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来源: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胡生敏)近期,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我省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名单,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成功入选。

据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是指这部分土地在市场上流转,具体包括出让、出租和入股等方式,实质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市场上的优化配置过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既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海东市提前部署、积极谋划,即将出台《海东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对入市条件和途径、入市方式及程序、开发管理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并积极争取年底前试点县区至少出让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此次试点工作打下基础。在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确保入市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