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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来源: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海东日报讯(记者 胡生敏)为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东市教育局、海东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行动。

此次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行动的范围为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重点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地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行为;严禁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和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督促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在收费标准变动后,要及时变更,确保准确、全面公示收费内容等。同时,重点检查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严肃查处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等行为。

针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重点严厉查处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严禁将已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厉查处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等行为;严肃规范借助家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合作方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的行为。

同时,严查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严禁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实训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岗位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等明确的违规收费行为。

我市四部门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压实责任,以查促改、以查促规范,确保不走过场,切实达到规范的目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做到以案释法。

目前,各县区教育部门正在牵头组织本地区学校全面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各县区自查自纠情况,适时会同市发改、教育、财政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工作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及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