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银生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祝玉芝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晓辉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 延为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晓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捷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少武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显中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