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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县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本报讯(记者 邓成财)近日,记者从国家民委网站获悉,我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平安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海东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紧扣民族团结生命线,坚持思想引导强共识、文化引领促交融、依法治理保和谐,高标准、全方位、广领域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更加夯实,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市上下呈现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人民和乐的新气象,形成了独具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海东模式。

平安区严格按照国家测评指标,对标对表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根本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作为主阵地、主渠道,向各单位及时下发了《平安区2020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安排》,扎实推进创建“十进”活动。同时,通过创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少数民族之家”“民族团结文化长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等,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了机制“全”、形式“活”、内容“实”的创建工作成果。

民和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与经济建设、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明城市创建等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出各行各业的特色优势,打造了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共建共享的创建品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在推进民族地区民生福祉和科学发展中发挥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价值。

据了解,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是国家民委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国涌现出的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中经过严格评选命名的。此次被命名的有189个地区和单位。